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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团聚”目的

申请人需要注册,请见 

申请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以及与停留目的相关的所有要求材料。所有文件需为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且为捷克语或官方翻译成捷克语。另外,中国的公证件需进行双认证(superlegalisation)。

家庭团聚目的长期居留许可申请所需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需另外提供一份复印件):

a)护照 -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b)住宿证明 -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c)两张白底两寸照片-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d)亲属关系证明(如申请人已得到庇护,也可以通过其他可信的方式证明亲属关系)

e)如申请人是未成年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一方不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则需提供这一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书。如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她由于不可控原因无法提供该文件,或申请人已经在捷克共和国居住,则无需提供同意书。-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f)资金证明。团聚后,家庭每月总收入不低于: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1.维持所有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最低费用,以及住房最高标准花费。

g)如申请人为欧盟其他成员国蓝卡持有者的家庭成员之一,则需提供由该欧盟成员国签发的证明他/她为篮卡持有者家庭成员的文件或居留许可。

h)无犯罪证明。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I)如有合理原因怀疑申请人患有严重疾病,则需提供证明无严重疾病的健康报告 -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

 

申请材料有效期不得少于180天,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和照片(与实际相貌相符)除外。

 

如申请通过,则申请人需提交旅行医疗保险单和支付收据,保险有效期从入境捷克共和国开始直到申请人获得公共医疗保险为止。- 详细信息请点击英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