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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卡

申请人需要注册,请见 

申请人需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以及与停留目的相关的所有要求材料。所有文件需为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且为捷克语或官方翻译成捷克语。另外,中国的公证件需进行双认证(superlegalisation)。

欧盟蓝卡申请所需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需另外提供一份复印件):

a)护照

b)在捷克共和国境内的住宿证明

c)两张白底两寸近期照片

d)就业协议。该职业需高水平技术,时间至少为1年,每周工作时长依照法律规定;协议还需包含,按照劳工与社会事务部规定,此类工作月收入或年收入至少是平均收入水平的1.5倍。

e)此类工作的高水平技能证明(学历证明)

f)如果属于管制类工作,则需提供符合此类工作的文件(注:内务部将对EU蓝卡做出决定)

g)如在申请捷克蓝卡之前,申请人已经居住在捷克,且持有其他欧盟成员国的蓝卡,则需要提供家庭月收入(家庭团聚的情况下)

h)在得到签证之前,申请人需提供旅行医疗保险和支付收据,保险时间从入境捷克开始直到获得公共健康保险为止。

i)无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