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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关于中国人权活动人士黄琦的判决的声明

知名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和记者,多年来一直关注中国人权侵犯案件和促进新闻自由的“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先生于2019114日在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接受闭门庭审。729日,他在非公开审判中被指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罪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获刑有期徒刑12年。

2018年4月,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发现剥夺黄先生自由的这一做法是独断的,并且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被告权利和国际法义务,其有关公正、不得无故拖延审判、获得合理辩护和与自己选择的律师的权利都未受尊重。其家庭成员及其所指定的律师都无法出席审判。

根据中国发布的加强依法治国的目标,我们期望中国政府遵守中国的国际法义务,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的所有公民的权利。

欧洲联盟期望立即释放黄琦,以及其他被拘留和被定罪的人权捍卫者和律师,包括于文生,王全璋,秦永民,高智晟,伊力哈木·土赫提,塔西甫拉提·特依拜,扎西文色,李昱函,吴淦和刘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