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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区暂停提交签证申请

捷克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一项保护措施,指示捷克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捷克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捷克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和捷克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停止接收、处理和决策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申请,包括签发签证。

捷克共和国公民家庭成员的短期申根签证申请不受此措施的限制。由于捷克签证申请中心已经关闭,我们要求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shanghai@embassy.mzv.cz与上海总领事馆联系。在总领馆的预约将随后得到确认。

 

内政部同样应暂停对这些外交使团提交的已处理申请的决策。

该保护措施在另行通知前一直有效。

 

法律来源:

承前述中国地区捷克签证中心临时关闭通知,领馆特此公告中心在另行通知前将无限期关闭。

 

 

相关信息已于2020210在外交部中心网站发布